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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市六起豆角中毒放倒116人

时间:2017-12-14 14:47:22

哈市 六起豆角中毒“放倒”116人

记者从市食物中毒防控会议上了解到,截至目前,哈市今年共发生食物中毒事故16起,其中有7起不能很终确定病因,中毒人数332人,死亡2人。

据市卫生监督所相关负责人介绍,今年哈市共接到食物中毒报告16起,其中道外区5起,呼兰区4起,香坊区2起,南岗、动力、阿城、双城及市管单位各1起。食物中毒人数332人,死亡2人。从食物中毒时间分布来看,*一季度发生1起,第二季度3起,第三季度9起,进入四季度后又有3起食物中毒事故发生。今年8至10月是食物中毒事故的高发期,共发生12起食物中毒。

据介绍,从各类食物中毒发病情况来看,由致病性微生物引起的细菌性食物中毒事故2起,就餐人数550人,中毒人数75人,食物中毒率13.6% ;由于误食亚硝酸盐引起的化学性食物中毒事故1起,就餐人数3人,中毒人数3人,死亡1人,食物中毒率100% ;因食用未充分制熟的豆角而引起的有毒动植性食物中毒事故6起,就餐人数556人,中毒人数116人,食物中毒率20.9% ;原因不明的食物中毒事故7起,就餐人数1490人,中毒人数138人,食物中毒率9.3 %。在16起食物中毒事故中有7起食物中毒不能很终确定病因,由此反映出哈尔滨市的食物中毒调查、检验能力仍较薄弱,亟待加强。

据悉,在食物中毒肇事单位中有7家为学校或企业的集体食堂,4家为酒店,3家为家庭自制食品引起,1家为现场制作形式的食品摊贩,1家为盒饭加工点。

为了有效控制食物中毒的发生,市卫生监督部门首次面向社会公布食物中毒预防须知,并要求餐饮单位做好食品安全的各项工作,禁止储存和使用亚硝酸盐。亚硝酸盐是一种毒性很强的食品添加剂,容易被误作为食盐、糖和碱使用。禁止餐饮单位储存和使用亚硝酸盐,不要使用工业用盐或来路不明的盐。厨房及食品库房内不得储存农药、鼠药及其他化学毒物。餐饮单位在承办大型集餐时,应确保有相应的接待能力。承办10桌以上大型集餐须向卫生监督部门报告,并留样48小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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