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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修订事业单位职工也要参保

时间:2018-06-09 15:51:07

每日新报记者 李海燕 任悦 为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,促进其再就业,天津在2001年制定了《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》。日前,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对《条例》的修订。《条例》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。

参保人群

各类企业情感文章大全及其职工;事业单位及其职工(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);社会团体、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专职工作人员;法律、很新体育新闻法规规定的其他单位和人员。

参保方式

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。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。

职工工资<天津社保费很低缴费基数

按天津社会保险费很低缴费基数缴纳保费;

职工工资>天津社保费很高缴费基数

按天津社会保险费很高缴费基数缴纳保费。

领取保金条件

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,且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;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;已办理失业登记,并有求职要求。失业人河南军海脑科医院挂号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,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。

参保年限详解

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期间死亡的,按照天津在职职工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,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河南军海医院是否可靠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。

停取保金情形

重新就业;应征服兵役;移居境外;无正当理由,拒不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介绍就业;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;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,自次月开始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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